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全过程合规指导,改进行政执法理念和方式,进一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,指导企业守法经营的创新举措,对推进全区安全生产水平提升,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。
一、什么是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?
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是指在企业开展经营活动过程中,行政机关帮助企业积极履行法律法规、行政规章和国家政策等相关规定,确保企业运营合法合规的一系列工作。
二、 如何开展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?
(一) 事前环节:宣传教育,防患未然
1.编制了“高频”违法行为清单、安全生产常用检查表,方便企业对照落实。
2.积极开展”种子工程”“邀约式”执法等,一线指导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。
3.通过案例曝光以案释法、“安全月“集中宣传、执法全过程指导等方式向企业宣传安全生产法规。
4.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、标杆 (先进)企业创建等活动,推行安全生产”白名单”,促进企业的“安全体检”
(二) 事中环节:分类施策,合规整改
企业发生违法行为的,在立案环节通过制发行政合规建议书、企业自愿承诺等方式推动企业开展即知即改、建章立制等工作。
1.对可能处以警告、通报批评以及较低数额罚款等较轻行政处罚的,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,督促企业纠错改错、降低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。
2.对可能处以较大数额罚款或者责令停产停业、吊销许可证件等较重行政处罚的,符合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要件,且涉案企业有合规整改意愿的,要求企业作出合规承诺、制定改正计划并明确合规评估流程。
3.在区应急局指导下,相关企业可以自行整改,也可借助专业团队等多方力量开展合规整改。整改完成并经过适当合规考验期后,企业填报合规整改情况报告单申请区应急局予以评估。
(三) 事后环节:跟踪回访,常态长效
1.对适用行政合规指导、合规整改承诺而免罚、轻罚的企业,开展后期生产经营情况跟踪回访,引导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修复,避免同一风险点再次违法违规。
2.核实确认企业是否履行行政处理决定明确的法定责任和义务,并对企业失信行为进行纠正,出具信用修复意见。
3.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,对自愿实行行政合规管理并经评估符合要求的信用等级高的企业,适当降低监督检查的比例和频次,更多采用跨部门联合检查、网上巡查等方式实施监管。对发生违法行为进行合规整改的企业,积极整改并且整改效果较好的,可以适当降低监督检查的比例和频次。 附件: 区应急局涉企行政合规指导清单.pdf |